各院(部)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0届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鲁人社函〔2019〕56号)文件要求,我校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正式启动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补贴对象和范围(见附件一)
二、发放标准和原则(见附件一)
三、申请发放程序(见附件二)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(一)各学院于2019年10月5日前,以学院为单位完成全部审核过程,形成《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》下载并加盖学院章。将《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》、2020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(附件三)、2020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报告(附件四)、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(附件六),纸质版报送至招生就业处909室,电子版压缩后,以“院系+2020届求职创业补贴”命名,发送至招生就业处许翰文内部邮箱。
(二)毕业生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情形的,只按一种情形申报即可,不得重复享受。
(三)在补贴未发放前不得注销银行卡、手机号,凡因个人原因无法发放的,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。
(四)申请人要认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,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,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。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,学校将追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。
(五)各学院要对申报人上传材料认真审核,明确责任人。
(六)各学院要在补贴资金拨付到账的5个工作日内,及时统计并留存领取签收信息(附件五)(需本人签名确认),将领取签收信息纸质版盖章后,报送至招生就业处909室。
招生就业处
2019年9月19日